本報龍山訊 (通訊員 李盾)去年以來,湖南龍山縣出臺意見,將駐村扶貧經歷作為選人用人的“硬杠杠”。
該縣要求新錄用或沒有駐村扶貧經歷的公務員都要到貧困村蹲點駐村開展扶貧工作,在脫貧攻堅一線選用優秀公務員。堅持“凡提必扶”,將責任擔當、干事創業作為重要依據。對駐村實績突出、作風過硬、能力較強、善于擔當、貢獻突出的公務員予以提拔重用;對工作推進不力、不能蹲點駐村、群眾反映不好的,一律不予提名提拔,并給予組織處理。截至目前,全縣已對7名不適宜現職的公務員進行了組織調整,對8名履責不力的公務員進行了免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