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起來實現鄉村振興(親歷者說)
于 濤
2017年以來,煙臺直面難題,推行“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就是因為我們在實踐中感到:要破解農村產業升級、社會治理、民生保障的難題,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把村民組織起來。
理論清醒,行動才能自覺。從思想發動入手,我們組織全市干部學習關于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等中央精神。對于新型合作化道路,干部從有顧慮轉變為發自內心認可,干部信心滿滿、群眾一呼百應。
我們打破部門分工界限,合作社理事長由黨支部書記擔任,決策權和分紅權由黨支部主導。把黨的領導全面融入鄉村振興,有力保障了合作社真正代表群眾的利益。此外,我們還發揮黨的群眾工作傳統,干部進村入戶講解政策,黨員帶頭出資入股,一步一步發動群眾、組織群眾。尊重市場規律,引入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確保合作社平穩運行。
黨的巨大組織力,把分散的人、地、房、生態等要素組織起來,實現了產業升級換代。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在入股、分配辦法上充分向普通社員特別是生活困難的村民傾斜,讓群眾充分享受到全產業鏈增值收益。合作社成為一道紐帶,讓黨支部與群眾、群眾與群眾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群眾對集體事務有了更強參與感。
3年多來,我們體會到探索的艱辛,更收獲了成功的喜悅。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廣泛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凝聚群眾,鄉村振興之路必將越走越寬廣。 (作者為煙臺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